最近,美妝圈就沒消停過,不少國際大牌都接連收到了數目不小的罰單,從護膚品到化妝品,最近染發劑又出問題了。8月1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顯示,在2020的年度省抽監督抽檢中,某國際美妝品牌某款染發霜,被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識的染發劑: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鹽酸鹽。
這次的違規并不是出現了質量安全問題,而是該成分沒有在成分表中標注出來。
2021年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中就嚴格規定,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特殊化妝品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后方可生產、進口。
同時根據新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化妝品標簽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標準中文名稱,以“成分”作為引導語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產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化妝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過0.1%(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過0.1%(w/w)的成分應當以“其他微量成分”作為引導語引出另行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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