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出口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市場的飾品等。
二、技術(shù)標準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市場。
三、技術(shù)要求
總鉛、總鎘、雙酚A、重金屬、鄰苯二甲酸鹽等。
四、適用對象
生產(chǎn)商、出口商、品牌商。
五、測試要求
常用案例 | 管控物質(zhì) | 要求 |
Alameda Superior Court, RG10-514803 | 鉛 | 不同材質(zhì)其限值要求不同(除豁免材質(zhì)); 成人飾品和兒童飾品限值不同。 |
Alameda Superior Court Case No. RG 18-923611 | 鎘 | 100 mg/kg |
CA Prop 65 - The County of Marin Case No. CIV1103513 | 鄰苯二甲酸酯 (3P:DBP/BBP/DEHP) | BBP/DBP/DEHP:每種≤1000 mg/kg 備注:目前,加州65清單中的鄰苯為6P: BBP/DBP/DEHP/DIDP/DINP/DnHP;故若客戶測試加州65鄰苯,建議測試6P,不在案例中的3種鄰苯建議限值為:每種≤1000 mg/kg。 |
San Francisco Superior Court Case No. CGC - 10 - 497729 | 鄰苯二甲酸酯 (3P:DBP/BBP/DEHP) | 3P,每P≤1000mg/kg 備注:目前,加州65清單中的鄰苯為6P:BBP/DBP/DEHP/DIDP/DINP/DnHP;故若客戶測試加州65鄰苯,建議測試6P,不在案例中的鄰苯建議限值為:每種≤1000mg/kg。 【適用于可接觸的PVC、軟塑、乙烯基材料、人造皮等塑膠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