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背景
偶氮染料是指化學結構式中至少含有一個偶氮基結構的染料,其中偶氮基常與一個或多個芳香環系統相連構成一個共軛體系而作為染料的發色體,幾乎分布于所有的顏色。它是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合成染料,不僅用于紡織品的印染,還用于皮革、紙張、食品等染色。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偶氮染料都受禁止,禁用的只是經還原會釋出法規指定的二十幾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
通常研究認為,紡織品使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之后,在與人體的長期接觸中,染料可能被皮膚吸收,并在人體內擴散。這些染料在人體的正常代謝所發生的生化反應條件下,可能發生還原反應使偶氮基斷裂,重新生成致癌芳香胺,并經過活化作用改變人體DNA的結構與功能,引起人體病變和誘發癌癥。
服務內容
一、適用范圍
1.服裝、被褥、毛巾、假發、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清潔衛生用品、睡袋;
2.鞋、手套、手表帶、手提袋、各種錢包、公文包、椅子套;
3.紡織或皮革玩具、帶有紡織或皮革服裝的玩具, 合成染料有機化合物染料;
4.消費者最終使用的織物和紗線。
二、適用對象
生產商、品牌商、出口商。
三、測試要求
中國:GB 18401-2010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
GB 20400-2006中規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23種禁用芳香胺)
歐洲: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Annex 17 entry 43中規定:禁用(限量值≤30mg/kg);
德國:OEKO-TEX?standard 100 Appendix 4 中規定: not used(限量值≤20mg/kg)
常見禁用的二十四種致癌芳香胺染料包括:
1、4-氨基聯苯
2、聯苯胺
3、4-氯-2-甲基苯胺
4、2-萘胺
5、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
6、2-氨基-4-硝基甲苯
7、2,4-二氫基甲醚
8、4-氯苯胺
9、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0、3,3-二氯聯苯胺
11、3,3-二甲氧基聯苯胺
12、3,3-二甲基聯苯胺
13、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4、2-甲氧基-5-甲基苯胺
15、4,4-亞甲基-二(2-氯苯胺)
16、4,4-二氨基二苯醚
17、4,4二氨基二苯硫醚
18、2-甲基苯胺
19、2,4-二氫基甲苯
20、2,4,5-三甲基苯胺
21、4-氨基偶氮苯
22、2-甲氧基苯胺
23、2,4-二甲基苯胺
24、2,6-二甲基苯胺



